消除文物火患 “三年行动”启动
本报电 (记者赵晓霞)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了16项主要任务。
根据该《实施方案》,关于颇受关注的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调要求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传统村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或场所;重点整治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宗教场所用火、电气安全故障以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列出突出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照单督办整改。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关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强调,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积极推进高效预警、智能监管等方面的先进设施设备适用,推动无人机、巡查机器人、卫星遥感监测等智能装备在安全监管和检查巡查中加大应用,提高火灾防控效率与能力。
根据部署,“三年行动”从今年5月启动,到2022年12月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4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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