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布“78条措施”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中新网昆明7月28日电 (记者 刘冉阳)28日,记者从昆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昆明市日前正式印发《促进昆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内容涵盖了台胞在昆明投资创业、居住生活、学习就业等各个方面。
《措施》共78条,分为昆台经贸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台湾同胞在昆明市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三大类。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梅俊辉介绍,台商在昆明市投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同等待遇,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属地备案即可,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所有行业均向台商投资企业开放,绝不设置区域性的台资准入制度性障碍。此外,《措施》还明确了台商可享受财税、金融、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并同等享受昆明市已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蒋坚桥表示,对台湾同胞子女在昆明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执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经批准设立的昆明市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原则上都可接受台湾同胞子女就读。同时,台湾籍及台湾同胞考生在昆中考,报考普通高中,享受6分的照顾加分;台湾籍考生在云南省参加高考,享受10分的照顾加分。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黄文浩介绍,对来昆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同等享受各类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创业融资支持,开辟创业场地平台,鼓励参加创业创新大赛,畅通在昆求职通道。对台资公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对应申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经专家评审后,给予入选高层次人才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100万元的项目经费扶持。此外,台胞可享受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昆明市民同等待遇。
昆明市台办主任王蓉表示,《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逐步为在昆台胞提供与昆明居民同等待遇,吸引更多的台商台企在昆明投资兴业,有利于扩大两地在各领域的交流交往,促进昆台两地同胞心灵契合,为推动昆台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完)